8月1日,《彩灯艺术设计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初审会在四川轻化工大学李白河校区举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职业分类和标准开发处干部刘维伟,自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罗延发,四川轻化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中国彩灯学院院长高小林,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李沙,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体系部部长魏忠孝,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邹传红等领导出席会议。会议邀请了原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分类与标准开发处职业分类标准专家张灵芝、中国民协彩灯艺术专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杨溢、中国民协彩灯艺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焦培斌等专家参与初审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职业分类和标准开发处干部刘维伟对编制组的工作成果予以肯定,对标准的初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应遵循整体性、等级性、规范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对标准进行初审与修改。
会上,全体专家一致同意选举职业分类标准专家张灵芝为初审会专家组组长,负责主持本次审定工作,编制组代表按照标准编写框架就标准初稿文本编写的基本情况做了全面工作汇报,并从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等方面对标准进行了详细讲解。
与会专家们逐条审定《标准》文本,提出了评审意见和建议。专家组一致认为“彩灯艺术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中对于标准编制原则的要求,标准内容符合彩灯设计行业工作实际,技能等级设置合理,职业功能划分比较清晰,同意该标准通过初审。同时建议修改标准中二级/技师职业功能“设计研究”,优化词语表述。下一步,编写组将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